如果你拥有多处房产别忽略了这项可能对你有巨大帮助的税务规划

如果你在加拿大拥有多处房产,有一个以节税为目的税务规划,可能适合你,但却常常被忽视。那就是事先规划好买卖房屋的时间。

前不久,加拿大提高了对资本增值超过25万加币的那部分征税的百分比从50% 提高到66.7% 这一税务政策的变化,对于有多处房产的纳税人,的确不是好消息。如何通过税务规划来节税,在这个背景下,显得尤其重要。我们举例说明:王先生,在大温有两处房产, 一处是别墅(2015年买入价$2,000,000,自住10年,),和一处度假屋(2017年买入价$840,000 每年只是夏季住2个月).
假设王先生在202411号同时出售两套房屋,卖出价分别是$3,000,000$1,200,000。为了简化计算,我们忽略地产经纪代理费,律师费用等等.  资本增值是用卖出价减去成本价;别墅资本增值$1,000,000, 一共持有10年,20152024平均每年增值$100,000. (注意房屋持有年限都是按照整年计算的,包括2024年只持有了一天,但是也算是一年)。度假屋资本增值$360,000, 一共持有8年,20172024平均年增值$45,000.


加拿大税法规定主要住所的资本增值是可以豁免,无需列入应纳税收入。但是,纳税人每年只可以指定一处自住房为主要住所.

因为别墅的平均年增值$100,000要高于度假屋$45,000,所以,为了实现最大限度的节税,王先生应该在20152016 20172018201920202021 202220239年,指定别墅为主要住所,这样别墅的资本增值可以全部豁免,不用上税。

具体的豁免金额计算是  9 + 1  /10  * $1,000,000 = $1,000,000. 因为计算公式中有一个“+1”的规则,所以指定的年数比实际持有的年数少一年,这样2024 就可以指定度假屋为主要住所。 

度假屋的豁免金额使用同样的公式: 1+1/8*$360,000= $90,000.  这样一来,实际上的资本增值是:

$1,000,000 (别墅增值 )- $1,000,000(别墅豁免) + $360,000(度假屋增值 ) – $90,000(度假屋豁免) =$270,000.

 应纳税税务收入增加了$138,333.33.

$250,000 x 50% + $20,000 x 2/3 = $138,333.33

同一个列子,如果事先有税务规划,我会建议王先生在20231231号以前,把别墅卖掉。这样持有的年份就是从2015-2023年,一共持有了9年,比之前减少了一年。这时如果为了别墅的资本增值完全豁免,只需指定201520162017 2018 2019 2020 2021 20228年,为他的主要住所。 别墅的豁免金额公式是: 8+1/9*$1000,000 = $1,000,000. 在这样的情况下,我们还剩下20232024两年,可以指定度假屋为主要住所。度假屋的增值豁免金额是: 2+1/8 *360,000=135,000.

这样一来,实际上应纳税的资本增值是:

$1,000,000 (别墅增值 )- $1,000,000(别墅豁免) + $360,000(度假屋增值 ) – $135,000(度假屋豁免) =$225,000.

225,000 x 50% = $112,500

 比较上面两个例子,唯一的差别就是王先生卖别墅成交的时间是在2023年末,还是在2024年年初。这其中的税务差异确实巨大的,如果别墅在2023年底成交,可以减少应纳税的收入$25,833.33. 如果王先生的边界税率是最高53.5%, 这个动作可以节省税务$13,820.83. 


 作者本人近期的经历就是 202312月中旬,正式卖了自己的别墅。在20241月下旬,购入了新的别墅。